安徽印发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通知:2小时55元、4小时110元、6小时165元
2026年9月3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6〕526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容量电价以煤电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含税)为基准,按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与安徽电网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暂定6小时)的比值折算。
推荐理由:安徽首份省级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文件给出按顶峰能力折算的执行细则,可对照各省落地节奏。
2026年9月3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6〕526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容量电价以煤电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含税)为基准,按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与安徽电网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暂定6小时)的比值折算。
推荐理由:安徽首份省级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文件给出按顶峰能力折算的执行细则,可对照各省落地节奏。
2026年9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修订后的《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2021年60号文的全面升级。新规将省级及以上调度的风电、光伏、光热、抽水蓄能直接纳入,省级以下调度的新能源场站参照执行,新型储能首次被正式列为管理对象。
推荐理由:梳理征求意见稿对新能源场站的适用范围、十项技术要求与考核奖惩安排,便于场站对照自查。
2026年9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该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把新型储能、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纳入并网运行管理,相关主体可据此判断自身适用方式。
国家能源局9月30日就《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六章三十六条,现行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将同时废止。相比现行版本,调峰考核适用范围收窄至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考核资金由收取考核费用改为通过调整电费奖惩且不得形成资金池,新型储能管理要求由5项扩至9项并新增SOC、容量衰减率等参数报送。
推荐理由:逐条比对征求意见稿与现行60号文,梳理调峰考核、奖惩资金与储能管理三处变化对发电和调度的直接影响。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9月30日发布通知,就《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发电侧并网主体,以及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省级以下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并网主体及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经营主体参照执行。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划定了并网主体范围与参照执行对象,并明确无协议不得并网,相关电源与负荷主体需据此调整并网安排。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8月25日发布《关于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原则上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内(含其下所带的110千伏、35千伏等变电站)合计接入的独立储能总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超过该规模的项目需另行拟定接入方案。
推荐理由:河南把独立储能接入上限细化到单座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并给出区域余额、变更与延期三笔实操账。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9月28日发布《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新型电池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全固态电池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长寿命锂电池循环寿命达到15000次。
推荐理由:规划给出2030年全固态电池规模化应用与循环寿命15000次等量化目标,可对照产业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