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2027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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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2027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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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6〕526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容量电价以煤电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含税)为基准,按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与安徽电网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暂定6小时)的比值折算,对应2小时55元、4小时110元、6小时165元。 纳入容量电价范围后,不再执行皖发改能源〔2025〕56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安徽暂定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为6小时,后续将根据负荷实际和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调整。 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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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8日 18:03
安徽印发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通知:2小时55元、4小时110元、6小时165元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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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 gh_6063b6f14b26精选安徽印发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通知:2小时55元、4小时110元、6小时165元
2026年9月3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6〕526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容量电价以煤电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含税)为基准,按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与安徽电网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暂定6小时)的比值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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